法制網訊 記者 張馳 通訊員 車曉梅
  近日,記者從內蒙古有關部門獲悉,由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、自治區人民檢察院、自治區公安廳共同制定的《關於加強和規範刑事案件證據收集審查工作的意見(試行)》(以下簡稱《意見》)日前下發。
  《意見》對物證書證、生物物證痕跡、司法鑒定、辨認、訊問筆錄、詢問筆錄、視聽資料和電子數據、破案經過等主要刑事證據的提取、制定、保管、移送等程序進行了詳細規定,同時對公、檢、法三機關如何審查判斷證據,以及補查補正的程序、期限、分工等做了具體規定,從實踐層面解決了三機關在刑事偵查、審查起訴、審判工作中存在的操作過程不規範的問題。  (原標題:內蒙古三部門聯手防止冤假錯案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vy89vyztyh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